各單位、各部門:
根據泰安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、中共泰安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、泰安市公安局聯合下發銆?
鈾《關於味銆加強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“屬地、屬人、屬事、屬行業”原則,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駕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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唯 乘人員管理體系,落實管理責任。
自今日起,泰安校區在職、離退休人員駕乘電動自行車時務必佩戴安全頭盔。泰安市蠅銆創建辦、泰安市委市直機關工委、泰安市公安局已於7月12日聯合開展督導活動,對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,將予以通報。
望全體教職工及家屬增強安全防護意識,文明出行,為泰安市爭創全國文明城市貢獻力量。
安全保衛部
2021年7月15日